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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项目磋商邀请
发布日期:2022-12-27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ZB202260

2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项目

3、采购方式:自主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55元/个

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部分《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响应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复印件或银行1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内容和格式自拟,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内容和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若分公司响应: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内容和格式自拟

2.3 如“响应供应商为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如响应供应商为产品的经销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以及产品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4 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

2.5 所投产品须为广东省或广州市医用耗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品种(提供产品ID码在广东省或广州市药品交易平台截图);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内容和格式自拟

2.7 已办理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3年1月4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网站(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和汇款购买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磋商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供,请点击我院网站本邀请正文文末附件下载查阅;

2.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

3.报名供应商需在2023年1月4日18时前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面复印/打印,A4大小)和第二点要求材料的扫描成一PDF文件(所有页面的朝向均设置为阅读方向)发送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邮箱gdsfyzbb@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一次性使用呼吸过滤器+YNZB202260+公司名+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收到邮件的时候为准,不接受超过上述时限的报名)在接收到报名邮件后,工作人员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若超时未回复,请来电咨询;

4.请点提到文件的先后顺序叠放报名资料,另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汇款回执放在资料最前面,另:此2份文件须放进磋商当天的唱标信封中,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提供盖章原件;

5.已汇款报名的供应商可凭汇款回执到我院财务科(医技楼八楼进门往左即见,可于磋商当天前来)申请开具缴款凭证;

6.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我院只接受成功报名且购买自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请先按要求报名,并于磋商当天带齐磋商响应文件前来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止时间:2023169:30招标办于9:20 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兴南大道容易塞车,请供应商尽量选择地铁出行,提前到达)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169:30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报名后因故放弃投标,请来电来邮件告知。

2.为做好疫情防控,请供应商积极了解并严格遵守前来磋商人员所在地和广州的疫情防控措施,每家供应商前来人员不超过2人,且前来人员需出示健康码绿码

3.请供应商联系人留意电话(020-39151800)、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以及我院官网-招标采购专栏的公告,安排有变将通过以上方式通知/告知。

4.以我院官网-招标采购专栏(http://www.e3861.com/cn/sanwugongkai/zhaobiaocaigou/index.html)内的公告及附件为准,若非在官网查阅的公告,请至上述链接专区中查找本公告。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电话:020-39151800

 

点击下载项目文件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