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用耗材(试剂)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6年6月8日至6月16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160602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
使用科室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及要求 |
年估算 使用量 |
2016043 |
出生缺陷防治与产前诊断科 |
全自动核酸提取用吸样枪头 |
配套Hamilton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使用,从全血、血片等样品中提取DNA用于下游检测,如地贫基因、耳聋基因等项目检测(300μl /50μl两种规格) |
共7万支 |
2016044 |
出生缺陷防治与产前诊断科 |
核酸提取纯化试剂 |
配套全自动核酸提取仪使用,从全血、血片等样品中提取DNA用于下游检测,如地贫基因、耳聋基因等项目检测 |
4万人份 |
2016045 |
产科 |
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检验试剂盒 |
用于体外快速定性检测孕妇阴道分泌物中的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助于胎膜早破的辅助诊断,预测分娩。不限方法学。 |
2500人份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一级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依据。
四、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6日17:00前按以下顺序:
① 产品详细报价单(至少含注册证上所有包装规格、最小包装单价、货期);
② 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说明);
③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
⑤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⑥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 ≥3家国内在用三甲医院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及广东省、市中标价;
⑧ 产品合格证明(如CE认证/3C认证)或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⑨ 询价确认函。
将加盖公章的询价确认函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投标确认函(20160602)”。询价现场递交胶装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样品即可。
五、询价时间:2016年6月17日14:00
六、询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5楼生殖中心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戴工 020-39151616
附件:询价确认函
设备科
20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