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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医学装备采购公告(YNQT201911)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899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学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91024日至111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1911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

包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限价)万元

用户需求

包1

LED手术无影灯

2套

6.4

见附件1

包2

高频电刀

1台

6

见附件1

包3

冷冻离心机

1台

3

见附件1

包4

生物显微镜

1台

7.6

见附件1

包5

耳鼻喉科精细手术器械

1批

3

见附件1

包6

腔镜器械消毒盒

15个

2.88

**≥550*210*50mm;可高温高压消毒,配相应的硅胶支架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31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1911-*)”,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附件4:设备洽谈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20-39151616
七、采购洽谈日期:2019年11114:00
八、采购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5楼特需门诊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1:YNQT201911各包组用户需求

附件2:参加确认函

附件3:省妇幼采购价文件格式(2019版)

附件4:设备洽谈表

设备科

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