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护患者权益,保证患者信息准确、完整,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医院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行患者实名制预约、挂号、办卡、就诊,请各位患者配合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驾驶证,社保卡,护照)。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