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生儿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58号),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内,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广东省任一统筹区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不受宝宝出生地、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参保缴费成功后,从出生当日起所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报销。监护人可根据下列条件选择适合宝宝的参保途径,详见附件。
凭《出生医学证明》可以办理新生儿参保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