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对“番禺院区康复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1917
二、采购项目名称:番禺院区康复楼电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万元):50.00
四、采购数量:2台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常驻维修保养机构(提供工商证明文件);
3. 若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函;
4. 所投设备制造厂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制造B级或以上资质,并附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
5. 投标人或其委托的电梯安装公司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序号2、3、4、5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15日起至2019年5月4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招标办(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八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五楼乳腺科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5月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五楼乳腺科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20-39151800。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