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附属楼三、四层改造行政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重招)”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1807B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附属楼三、四层改造行政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重招)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45.11万元;
2、项目一览表: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附属楼三、四层改造行政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重招)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日 |
人民币45.11万元 |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设备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第四项序号2、3、4、5的相关的证照复印件;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2日起至2018年4月21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招标办(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门诊楼五楼乳腺科会议室。
十、磋商报价时间:2018 年4月23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门诊楼五楼乳腺科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招标办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0-39151800 传真:020-86505085
附件:越秀院区附属楼三、四层改造行政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文件20180412)
附件: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三、四楼原宿舍改造办公室施工图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