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彩超探头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自主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232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彩超探头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76.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彩超探头 |
5把 |
76.8万元 |
2.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或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所投产品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4. 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除满足上述第五项所有资格条件外,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我院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且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官网(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
报名供应商需在2023年4月27日下午17:00前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面打印/复印并加盖公章)和第五、六项提及的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我院招标办邮箱gdsfyzbb@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YNZB202328+彩超探头+公司名”,邮件正文需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请按以上提到报名所需文件出现的先后顺序叠放,此外,凡横向证件/文件均应头朝左。报名资料不完整的投标人,我院将不接受其报名。
已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可凭汇款回执自行至我院财务科(番禺院区行政楼四楼)开具汇款凭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9:3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4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3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4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
(二)招标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招标办
联 系 人:潘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0-39151800
传 真:020-86505085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