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08日 20:3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3174GC071F
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装修工程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并发出开工令后120天内完成装饰、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含暖通等设备采购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产科门诊装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报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2)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5)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08日 至 2023年04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有勘查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主要材料规格型号表、效果图在本采购公告的附件下载。
6、初次报价的格式可参考本采购公告的附件“初次报价表(格式)”。
7、资格性审查要求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可参考本公告的附件“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联系方式:020-39151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62 / 邮箱地址: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小姐
电 话:020-83186862 / 邮箱地址: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