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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省妇幼医学装备采购公告(YNQT202114)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1年12月 16日至2021年12月 24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2114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内容 

数量 

预算总价(限价)万元 

用户需求

包1

全自动血沉分析仪

1台

9.90

见附件1

包2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1台

6.00

见附件1

包3

阴道微生态评价设备

1套

9.80

见附件1

包4

全自动电化学发光仪器

1台

0.69

见附件1

包5

教学显微镜

1台

6.20

见附件1

包6

糖化血红蛋白仪器

1台

2.50

见附件1

包7

高速冷冻离心机

1台

8.50

见附件1

包8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A

1台

1.00

见附件1

包9

全自动化学发光仪B

1台

4.00

见附件1

包10

全自动酶标仪

1台

3.00

见附件1

包11

全自动快速血液培养系统

1套

5.00

见附件1

包12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台

5.60

见附件1

包13

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1台

4.50

见附件1

包14

生物安全柜

2台

9.36

见附件1

包15

立式灭菌器

2台

5.20

见附件1

包16

全自动血型分析仪

1台

4.80

见附件1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2月23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2114-包*)”,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21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附件4: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董工 020-39151616
七、洽谈日期:2021年12月24日8:30
八、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一楼技能培训中心。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1:各包组用户需求
附件2:参加确认函
附件3: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21版)
附件4:设备议价表

设备科
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