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越秀院区耳鼻喉科装修改造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2139B
二、采购项目名称:越秀院区耳鼻喉科装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含:暂列金1.45万元);
2、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越秀院区耳鼻喉科装修改造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 |
人民币18万元(含:暂列金1.45万元) |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五、邮寄资料报名时,供应商还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报名方式与文件要求: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网站(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磋商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供,请点击我院网站本邀请正文文末附件下载查阅;
2.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
3.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面复印/打印)和第四、第五点要求的材料以快递方式寄给我院招标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招标办,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0-39151800;
4.请按第四、第五点提到文件的先后顺序叠放报名资料,另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和汇款回执放在资料最前面且此2份文件无须装订;
5.已汇款报名的供应商可凭汇款回执到我院财务科(医技楼八楼进门往左即见)开具缴款凭据;
6.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勘察现场:招标人将于报名结束后组织集中勘察,请各已报名的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在我院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勘察,具体时间、地点与联系人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中的《磋商须知前附表》。
八、投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保健楼403会议室。
十、磋商报价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时30分。
十一、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保健楼403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招标办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
联 系 人:黄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0-39151800 传 真:020-86505085
附件: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