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精密手术器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214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精密手术器械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7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 |
精密手术器械 |
一批 |
人民币17万元 |
2.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所投产品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4. 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序号5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到我院官网(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
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单面打印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面打印/复印并加盖公章)和第六项提及的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招标办。请按以上提到报名所需文件出现的先后顺序叠放,此外,凡横向证件/文件均应头朝左。报名资料不完整的投标人,我院将不接受其报名。已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可凭汇款回执自行至我院番禺院区财务科(医技楼八楼)开具汇款凭据。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
(二)招标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技楼八楼招标办
联 系 人:潘老师/李老师
电 话:020-39151800
传 真:020-86505085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2.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