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NZB202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无;
2.服务期限:3年
3.服务收费: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计算(如政府有新收费标准,以新标准执行),规定统一下浮40%,供应商无需报价。
4.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
用途 |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本次磋商确定4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服务合同期内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我院指定院区、指定项目的概、预、结算进行评审。 |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邮寄资料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网站(www.e3861.com,招标采购栏目)下载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按要求报名、汇款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账号:44001531412053002892,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番禺南村支行),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汇款回执(复印件)和第四点资格条件及第五点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快递方式寄给我院招标办(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20-39151800)。请按以上提到报名所需文件的先后顺序叠放后邮寄。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在任何情况下我院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已汇款报名的供应商可凭汇款回执到我院财务科(医技楼八楼)开具缴款凭据。
七、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九、磋商报价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
十、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6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招标办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
联 系 人:黄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0-39151800 传 真:020-86505085
附件: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