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
省妇幼医学装备采购公告(YNQT202103)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1331日至20214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21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内容

数量

预算总价(限价)万元

用户需求

包1

智能人体测温仪

3台

9.9

用于出入口通过人员的智能测温,需求详见附件

包2

新生儿外科手术器械

1批

4.8

8把无损伤钳、8把分离钳、3把组织剪、3把线剪、2套吸引管

包3

喉镜片

40片

4

1、要求可匹配伟伦喉镜手柄;

2、可重复消毒使用;

3、1号喉镜片20片,适用于小孩;

4、3号喉镜片20片,适用于成人

包4

恒温箱

3台

7

见附件

包5

成人病床

20张

9.3

见附件

包6

医用LED头灯

10套

6.6

用于耳鼻喉科医生诊断检查照明所需,需求见附件

包7

超声刀手柄线

2条

5

适用于强生GEN11超声刀主机

包8

儿童洗胃机

1台

1.68

用于儿童洗胃

包9

封口机

1台

2.8

配置工作台

包10

便携式胎心多普勒

9台

3

用于产检时监测孕妇胎心,要求小巧,探头质量好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46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2103-*)”,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附件4: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20-39151616
七、洽谈日期20214714:00
八、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大堂一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一区。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1:各包组用户需求

附件2:参加确认函

附件3: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

附件4:设备议价

 

设备科
20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