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学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2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
包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限价)万元 |
包1 |
屈光筛查仪 |
1台 |
9.5 |
包2 |
扁桃体手术器械 |
1批 |
5 |
包3 |
耳科手术器械 |
1批 |
4 |
包4 |
振动排痰机 |
1台 |
2 |
包5 |
生物阅读器(高温) |
1台 |
5.5 |
包6 |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
1台 |
7 |
包7 |
高频电刀(LEEP刀) |
1台 |
9 |
包8 |
医用灌注吸引系统 |
1台 |
4 |
包9 |
恒温箱 |
1台 |
4 |
包10 |
移液器 |
8把 |
1.2 |
包11 |
ABI 7500荧光定量PCR仪温控模块及热盖 |
各1套 |
4 |
包12 |
超声骨强度仪探头 |
1把 |
5 |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8月27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2004-包*)”,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及附件4: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工(女) 020-39151616
七、采购洽谈日期:2020年08月27日14:00
八、采购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五楼生殖科门诊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设备科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