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学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20年07月10日至2020年07月17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2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
包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限价)万元 |
包1 |
手持式血液分析仪 |
1台 |
9.7 |
包2 |
心脏超声探头 |
1把 |
9.9 |
包3 |
内窥镜用施夹钳 |
1把 |
1.68 |
包4 |
患者升温系统 |
1台 |
4.3 |
包5 |
手持裂隙灯显微镜 |
3台 |
4.5 |
包6 |
阴道微生态评价系统 |
2台 |
9.8 |
包7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2台 |
9 |
包8 |
胰岛素泵A |
1台 |
9 |
包9 |
胰岛素泵B |
1台 |
4 |
包10 |
韦氏幼儿版测试工具箱 |
1台 |
1.6 |
包11 |
神经外科基础手术器械 |
1批 |
9.9 |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2003-包*)”,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及附件4: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工(女) 020-39151616
七、采购洽谈日期:2020年07月17日08:30
八、采购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五楼特需门诊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设备科
20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