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广东省妇幼保健院PICU购买经皮氧二氧化碳分压监测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PICU购买经皮氧二氧化碳分压监测仪项目
二、项目编号:YNZB201996
三、项目性质/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标的 |
数量 |
到货期 |
预算金额 |
经皮氧/二氧化碳分压监测仪 |
1套 |
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
人民币43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期: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3.交货地点: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523号。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定,内容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所投产品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
4.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授权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 第五项序号2、序号3、序号4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谈判响应文件中;我院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院招标办(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院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谈判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招标办开始接收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门诊楼五楼特需门诊会议室。
十、谈判报价时间:2019 年12月18日9时30分。
十一、谈判报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门诊楼五楼特需门诊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
(二)招标办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523号医技楼八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0-39151800 传 真:020-86505085
附件:广东省妇幼保健院PICU购买经皮氧二氧化碳分压监测仪项目谈判文件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