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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省妇幼医学装备采购公告(YNQT201914)
发布日期:2019-12-06   浏览次数: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学装备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9126日至1213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YNQT201914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妇幼采购医学装备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

包号

内容

数量

预算(限价)万元

用户需求

1

婴儿辐射保暖台

2

4

见附件1

2

电动病床

4

9

见附件1

3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1

8.5

见附件1

4

持针钳

10

3

满足妇科手术使用即可,可重复消毒使用,要求可提供试用

5

宫腔镜镜头

10

99

5mm镜头,满足妇科手术使用,可与现用摄像头匹配使用带器械通道

6

便携式超短波治疗仪

1

7.8

见附件1

7

眼底照相机

1

10

见附件1

8

绝缘检测仪

2

7.6

见附件1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授权函。

4、如属医疗设备,所投设备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Ⅲ类)或备案凭证(Ⅰ类)

5、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采购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1212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参加确认函(附件2)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议价资料(201914-*)”,议价当天现场请递交附件3 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制作的胶装(拒收散装)采购文件(一式两份)附件4:设备议价表(要求加盖公章,单独拿出来,一式两份)即可。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20-39151616
七、采购洽谈日期2019121314:00
八、采购洽谈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5楼特需门诊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采购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1:各包组用户需求

附件2:参加确认函

附件3:省妇幼采购文件格式(2019版)

 

附件4:设备议价表

设备科

20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