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7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170501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
使用科室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及要求 |
年估算 使用量 |
2017032 |
检验科 |
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培养鉴定药敏试剂盒 |
适用于临床解脲脲原体和人型支原体的培养鉴定、半定量计数和药物敏感性试验。 |
3万人份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区域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欢迎生产厂家直销)在2017年5月18日17:00前必须按以下顺序制作询价应标文件:
① 产品详细报价单(至少含注册证上所有规格、最小包装单价、货期);
② 有效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③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④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载明产品品种、授权区域及起讫日期);
⑤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⑥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 ≥3家国内在用三甲医院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如有)及广东省内地级市中标价;
⑧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合格证明(如CE认证/3C认证/ISO认证等)或第三方3年内最近一次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⑨ 询价确认函。
将加盖公章的询价确认函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以便联系,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投标确认函(20170501)”。询价现场递交胶装(拒收未装订)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样品即可。请注意: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彩打)、真实有效,因询价应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完全责任。广东以外的生产厂家直销则应具备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
五、询价时间:2017年5月19日14:00
六、询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门诊楼5楼乳腺科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李工(女) 020-39151616
设备科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