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就以下医用耗材项目进行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2016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C20160303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编号 |
使用科室 |
产品名称 |
主要用途及要求 |
年估算 使用量 |
2016009 |
口腔科 |
齿科用研削材料 |
用于齿科材料的研磨抛光 |
共60盒 |
2016010 |
口腔科 |
乳牙预成冠 |
为牙科辅助充填材料成型的工具,主要用于帮助乳前牙修复充填材料成型。 |
300个 |
2016011 |
口腔科 |
不锈钢预制临时牙冠 |
用于儿童缺损牙的临时修复 |
200个 |
2016012 |
口腔科 |
抛光打磨系统 |
用于口腔科治疗过程中,口腔修复体的打磨和抛光 |
2000条 |
2016013 |
内科 |
造口袋及护理用品 |
适用于造口患者收集造口排泄物。 |
300件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
3、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一级销售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原件)。
4、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四、投标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8日17:00前按以下顺序:
① 产品详细报价单(至少含包装规格、最小包装单价、货期);
② 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若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说明);
③ 生产商营业执照及生产企业许可证;
④ 生产商产品授权书(若为代理商);
⑤ 代理商营业执照及经营企业许可证;
⑥ 法人授权书(注明授权范围及效期)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⑦ ≥3家在用三甲医院发票复印件、物价批文及广东省、市中标价;
⑧ 产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产品说明书;
⑨ 询价确认函。
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清晰的PDF文档发送至省妇幼设备科邮箱gdsfysbk@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司投标资料(20160303)”。询价现场递交胶装的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样品即可。
五、询价时间:2016年3月21日14:30
六、询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21号医技楼5楼生殖健康与不孕症科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20-39151616
附件:询价确认函
设备科
2016.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