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申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论证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2021〕3 号),经调研及组织专家对进口产品的必要性、不可替代性、采购国产同类产品对工作的实质性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证,拟允许进口产品参与全自动液体处理工作站等3项设备投标,相关资料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对本次公示有任何意见的可于即日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
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20-39151621。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