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电子鼻咽喉镜项目拟申请自主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招标活动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五个工作日),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申请自主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自主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两条电子鼻咽喉镜镜头为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的重要检查配件,使用科室因业务增长及消毒周转需增配镜头,增配的配件需匹配我院已有的电子鼻咽喉镜系统主机使用,需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以保证设备兼容性、诊疗安全性。因专机专用,其它设备配件均不能配套使用。符合单一来源的适用情形,建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此,本项目适用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电子鼻咽喉镜项目
1.2、采购数量:2条。
1.3、采购用途:用于鼻咽喉部检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如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所投产品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若为进口出品,应为设备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有售后服务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拟邀请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广州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193号1605房、1606房、1607房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 3915180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21号、523号
邮编:511442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