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17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作为全省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全省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培训、妇幼卫生信息、科研、教学任务,妇幼危重症救治网络覆盖全省。
根据职责任务,我院内设机构52个,其中管理科室15个,业务科室37个,设番禺院区、越秀院区两个院区。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1695404098.4元,同比2016年收入1428667935.49元,增加266736162.91元。其中,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8467500元,同比减少19183512.16元;事业收入1564876902.53元,同比增加266665938.17元;其他收入62,059,695.87元,同比增加19253736.9元。2017年支出合计1508311359.8元,同比2016年支出1320819613.89元,增加187491745.91元。其中基本支出1468192935.99元,同比增加205509235.48元,项目支出40118423.81元,同比减少18017489.57元。(说明:财政拨款收支同比均为负数的原因是2016年下达了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拨款20000000元所致。)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4767523.81元,年初预算数28141300元。差异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基本支出预算,其余部分为财政项目支出数40118423.81和年中财政基本支出调整分配数6507800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0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3万元,非财政性资金299.85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2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